第04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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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超限3次 吊销车辆营运证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据省交通厅消息,为严厉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决定自1月起,实行联合执法,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被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全省公路治超站将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经检测超限超载的车辆,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查处的违法信息和外省处理抄告的超限车辆信息抄告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追踪处理。 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依据抄告信息,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省交通厅还将通过全省治理超限超载四级联网信息平台,将未处罚过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依据车籍所在地分别抄告给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罚款、记分。 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共同在环豫高速公路和国道干线公路省界设置46个公安、交通联合检查站,共同派驻执法人员,增设治超检测设施,在满足公安安保查控的同时,对重点违法运输车辆实施查处;选择34个省内违法运输车辆多、扼守路网要道、控制货源地的治超站,建成公安、交通联合执法试点站,实现联勤联动,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实行干部交叉任职,共同破解治超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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