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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61人
去年审执结案件共计16370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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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61人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6年工作打算

昨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作《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郑州“三大一中”战略定位,坚持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务实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一。

服务大局保民生

按照我市“抓改革创新、强投资开放、促结构转型、求民生改善”的总要求,深化落实航空港实验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措施,在富士康等重点企业建立检企共建机制,完善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依法打击破坏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197人,提起公诉229人。

依法保障知识产权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共批准逮捕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24人,提起公诉89人。

围绕打造郑州青山绿水,市检察院出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7人,提起公诉212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持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20多万人受到法治教育。积极推动法制校园建设,选派268名检察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惩防并重反腐败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24件361人。其中,大案214件,内有百万元以上案件42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根据上级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了天津市、西藏自治区两起省部级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侯俊意受贿案等;直接立案侦查了二七区政府原副区长弓永超贪污受贿案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

加大力度,严厉惩渎。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77件13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8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人。

围绕民生民利和重点工程,先后开展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预防调查46次,发出检察建议60件,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10余项。

对全市2913名新任农村“两委”干部进行重点预防教育,向基层干部发送预防短信4万多人次。

打造行贿犯罪档案预约查询智慧平台,提供查询12万多次,建议取消31家污点企业市场准入资格,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宽严相济护平安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13人,提起公诉9909人。深化严打暴恐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影响国家安全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0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批准逮捕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嫌疑人2754人,提起公诉4658人。

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全年共适用速裁程序案件1935件2193人,办案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试点单位前列。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推行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和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心理疏导等制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协调有关方面救助刑事被害人117人,发放救助金154.7万元。

诉讼监督匡正义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年共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0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1件,纠正漏捕135人,纠正漏诉16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8件。

成立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全面监督。针对有权人、有钱人判刑不坐牢等突出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57人,监督收监执行20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50人;监督财产执行232人。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调解,提出抗诉23件,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9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9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53件、执行活动监督279件。在全市开展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69件,全部被采纳。

队伍建设展形象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完善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制定16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规定,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建成财务内控系统,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全面推行基层院检察长、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公开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强化履职考评。

积极探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对人才和队伍素质的新要求,大力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竞赛”活动。

保持检务督察常态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实名通报,督促整改。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去年依纪依规警告处分1人,撤职1人,辞退2人。

检务公开促公信

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一律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843件,重要案件信息1442条,法律文书4280份,预约辩护与代理343次,案件公开数量全省第一。

积极打造检务公开大厅等示范窗口平台、“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派驻乡镇检察室等基层服务平台,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公开体系。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2.6万个案件逐案排查,梳理出5类11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涉及300余起案件,逐件明确责任,抓好整改。

自主研发“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实施涉案财物管理达标颁证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

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监督范围扩展到职务犯罪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各环节。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严肃追责倒逼司法规范。

2016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郑州国际商都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赵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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