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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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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
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梁凯 郭建霞)昨日,惠济区召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辖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让全体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即是将农村集体经济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进行改革,在确保村民享受的各种合法权益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村级集体经济产权主体、理顺产权归属和分配关系,建立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长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确保全体村民共享改革发展利益的重大改革。

动员会上,惠济区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2016年已实施征迁改造、村民已回迁入住和即将回迁入住的村,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对未进行征迁改造的村,由区、镇(办)选取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村“三委”班子凝聚力和号召力强、群众改革意愿高的村进行改制试点,通过以点带面,分期分批,积极稳妥实施推进。

坚持“村民自治、以人为本”原则,坚持“规范操作、公开民主”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充分尊重广大村民的自治权力和创新精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村民根本利益为第一标准,确保广大农村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为此,惠济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首批确定17个已完成征迁改造回迁安置和即将回迁安置的行政村进行先行先试。对于尚未进行征迁改造的行政村,由区、镇(办)确定先行实验村,进行先行试点实验。

惠济区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集体经济开展清产核资、股东界定、拟定章程、产生机构、登记注册、资产运营、利益分配等工作,确保在改革过程中,村集体资产不被贪污、挪用、私分、破坏、挥霍浪费和虚假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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