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胡梦蝶)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持续推进的重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不让任何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昨日,记者从中原区了解到,中原区新成立四个专项督导组,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原区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机制。从6月起,由该区县级领导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采取专项督导形式,集中力量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新成立四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组,分别负责督导西三环以外西流湖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须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含中苑新区)、三环以外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和东起嵩山路、西至凯旋路、南至航海路、北至化工路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据了解,四个督导组的督察人员是从中原区各单位抽调的业务骨干,督导工作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中原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不定期到辖区各个工地、固定岗进行夜查,还定于每周六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督察。
为强化责任追究,中原区还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建立完善“分包、督察、问责”三种机制,深化措施,细化标准,实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常态化。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级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分包责任、落实整改、工作成效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交区纪委监察局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