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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记者昨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根据市政府此前发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郑州主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今日9时起,我市主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开启。 今天起,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等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将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设立在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办理。 个人办理业务 只需就近到分中心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设立在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的业务划分范围为: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仅受理坐落于本辖区(管理区域)内的涉及集体土地的不动产、涉及国有土地且权利人为自然人的不动产(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各类登记业务以及补证、换证、查询等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除各分中心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区分时可看两个方面:其一是看不动产所坐落的土地,凡是涉及集体土地的,都要到设在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办理;其二是从权利人看,凡是不动产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只要不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也都要到不动产所在区(开发区)的分中心办理。 办理房产过户 属不动产所有权转移 市民最关心的“房产过户”,对不动产登记机构而言,即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时所需材料首先是提供房屋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此外还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所有权人以及受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转移登记原因证明、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不动产登记 流程总共有四步 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登簿后,最终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如果市民对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政策、办事详情需要有进一步了解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分中心咨询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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