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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若加班 工资这样算

本报讯(记者 王红)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了省会职工双节加班费支付标准,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说,劳动者如发现单位不及时支付加班工资,可随时向劳动监察部门(0371-67439828)举报投诉。

按照规定,今年中秋3天小长假、国庆7天长假中,9月15日、10月1日~3日4天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9月16日、17日,10月4日~7日连续6天为一般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需安排补休。

目前,郑州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以此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应当按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每个职工平均每日最低工资约为73.56元。在此基础上,法定4天假期按照3倍工资计算,劳动者每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20.68元,4天累计为882.72元。调休的6天按照两倍工资计算,每天不得低于147.12元,6天累计为882.72元。

此外,实行小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郑州市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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