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中秋小长假、国庆黄金周将至,我省旅游市场又将迎来接待高峰。昨日,省旅游质监所结合旅游投诉中的常见问题,向广大游客发布假期出行提示。
游客出行前切记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要选择资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信誉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查看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日程安排、行程线路、游览景点、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旅游保险的险种等事项在合同中明确表述。必要时,要单独约定服务项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考虑成熟后再签订旅游合同,同时要做到“三个谨防”。一是谨防不合理低价,自觉抵制“零负团费”;二是谨防合同诈骗,不要轻易相信个人代理;三是谨防非法旅游业务。
游客旅游需要旅游维权时,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包括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期限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
出游遇麻烦可拨旅游投诉电话。省旅游局旅游投诉电话为0371-65508110,旅游投诉信箱hnlytszx@sina.com;郑州市旅游局投诉电话为:0371-6718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