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连出两个文件,保障电动汽车的充电需要。
数据显示,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各类电动汽车12285辆。预计到2020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不低于35万辆(标准车)。
根据《规划》,我省将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电动汽车产业基础和城镇居民消费能力,全省分为三类区域: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6个省辖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12个省辖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县城建成区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根据《规划》,我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0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满足超过35万辆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