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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就业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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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就业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

本报讯(记者 王红)本月起,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得的信息。

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告要求,自今年11月1日起,新就业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转出人事档案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取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有何影响?市人社局相关人员表示,取消转正定级材料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此外,行政(工资)介绍信是办理行政关系转接、明晰工资发放情况的材料。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流动人员的薪酬和工资关系在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不需要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重复确认。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的要求,《通知》提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递档案时不再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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