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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市房管局下发通知,就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新政进行传达和落实,明确提出对于申报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差距较大的项目,将对企业进行约谈,指导企业合理调整申报价格。 通知指出,在保持住房限购区域不变,将单套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纳入限购范围。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与郑州市购房申请表一并作为合同附件提交。对于申报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差距较大的项目,将对企业进行约谈,指导企业合理调整申报价格,企业应按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接受指导的将暂停项目网上签约。 市房管局要求,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严格按照新政要求,认真履行对购房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料审验义务,并将住房限购有关政策在销售和经营场所进行公示。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其网上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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