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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为了执行房地产调控新政,我市将收紧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和二套房贷款一样,需要和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挂钩。 通知指出,昨日起,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再按家庭首套住房或二套住房区别认定单笔贷款金额,调整为统一按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核定单笔贷款金额。也就是说,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一样,需要符合以下政策: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二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三是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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