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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
通信基础设施纳入 城市黄线管理范围

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 通讯员 范毅)记者昨日从省通信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的下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服务支撑网络经济强省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建立完善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体系,加强各类规划协调衔接,进一步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工作,实现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体系,统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确定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布局原则,推进集约化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通信基础设施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要求。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黄线管理范围,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有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中。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同步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楼内通信暗管,预留基站的设备机房和天线位置。

通知强调,要加强各类规划协调衔接,在规划建设车站、机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人防以及旅游度假、文化、体育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时,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将通信管线、基站、铁塔建设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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