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省就业办发出通知,省人社厅、省残联在全省启动实施2017年就业援助月,重点帮助四类困难人员上岗就业。
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重点扶持四类人员,包括: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其中,专项就业援助将以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利用元旦春节前后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为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就业服务。通过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活动期间,各地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特别是去产能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同时,要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同时,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制定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和具体求职计划,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