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999年,中央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这是17年后,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结构新变化,中央再次发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意见》共7个部分26条,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意见》要求,要加强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和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加强政法干警医疗保障,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干警休息权;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取消不合理考评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