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做好开发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特别强调开发区规划、建设要加强安全管理。
据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功能区发展迅速,聚集了众多企业,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全国目前有3300多个开发区,但其中近50%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体制不健全、条块交叉、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以及政企不分、监管力量薄弱甚至缺位等问题十分突出。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也暴露出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不清的问题。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从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功能区监管体制两个方面,对地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此次印发的《意见》强调,开发区规划、建设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执法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加强开发区各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促进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相和谐。
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