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习近平总书记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要消除这些导致各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就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标志性的改革举措,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强的特点,司法责任制改的是体制机制,就是要把司法责任落实到人,谁办案谁负责。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倒逼法官检察官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办案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权司法保障各个领域的变化和进步,如一股股涓涓细流,汇合成为一股彰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大潮。
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蓝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绘就的。改革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干到底,宏伟的蓝图就一定能化为美好的现实,公平正义的阳光将不断照进人民群众的心田。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