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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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武汉12月25日电(记者 廖君)近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7月,武汉市发布《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其中提出:对生产经营规模和财政贡献达到相应标准的行业骨干企业,向其发放人才购房“房票”,企业人才凭票可在武汉购买首套住房并享受补贴,持票人由企业自行确定,单个企业不超过20人。 征求意见稿规定,非武汉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武汉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即持有“房票”的非武汉市户籍个人,可不受限购政策制约,购买首套住房。“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提现、转让和赠予。“房票”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24个月,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的,自动失效。 此外,按照规定,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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