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1版:封面 | 4下一版 | ![]() |
|
||||||||||||||||||
|
||||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1月2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65元和60元。 调整后我省国五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92号汽油每升7.04元,上调0.05元;95号汽油每升7.52元,上调0.06元。国五0号车用柴油每升6.64元,上调0.05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8970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494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7420元。 我省传输通道城市国六成品油价格暂按国五标准价格执行。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