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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来元 犹太人饮食规矩多,禁忌多,这一独特的餐饮文化与犹太教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犹太教有一个叫作《卡什鲁特法则》的饮食戒律,是根据犹太教经典《塔纳赫》及其解释性典籍制定的。 犹太教将食物分为“洁食”和“非洁食”两大类,只有“洁食”可以食用。按犹太教教规,谷物、蔬菜、水果都是“洁食”,而肉类中,鲜活偶蹄反刍动物的肉,也就是新鲜牛肉、羊肉和鹿肉等为“洁食”,可食;而猪、马、骆驼、兔子等动物的肉为“非洁食”,禁食。水产类,无鳍、无鳞、无骨及有壳类的水生动物,如鳗鱼、鲇鱼、贝类等水产品不可食用。 犹太教经典还对可食肉类进行明确划分。例如,禽类、牛、羊和鹿因衰老、生病以及非正常死亡而被宰杀的肉,还有生肉、带血的肉,均属“非洁食”,要禁食。牛、羊蹄筋也在禁食范围之内。相传犹太先祖雅各准备渡约旦河的时候,耶和华派来的天使与他摔跤,被天使扭伤了脚筋,但天使仍不能取胜。鉴于天使在天亮前必须离开,雅各于是要天使为他祝福,否则不放他走。天使只好祝福他,然后就离开了,但雅各的脚却瘸了。有鉴于此,犹太人就把动物后腿筋列为禁食食品,牛羊被宰杀后要取出蹄筋。 摘自《世界博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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