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2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针对我市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通知强调,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一是严禁超标配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方式弄虚作假。二是严禁违规租用。不得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事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不得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三是严禁豪华装修。不得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花卉绿植等装点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四是严禁长期占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所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通知强调,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反规定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将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三是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不得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等费用;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四是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通知强调,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一是严禁违规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弄虚作假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进行公款吃喝。二是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