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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守则拟修订
增加有关严格纪律改进作风强化责任的规定

本报讯(记者 李娜)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共20条,比修改前增加了2条,进一步增加了有关严格纪律、改进作风、强化责任的规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包括谁?修订草案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

修订草案此次专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同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此次修订草案新增一条,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增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并“深入调查研究”等具体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草案还进一步增加了有关严格纪律、改进作风、强化责任的规定。其内容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的“请假”“出缺席”情况,拟由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

同时,修订草案也新增规定,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经常“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可能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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