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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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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2018年6月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130元和125元,我省对国五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我省92号汽油每升7.32元,下调0.1元;95号汽油7.81元,下调0.11元;国五0号车用柴油6.93元,下调0.11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335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881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7760元。我省传输通道城市国六成品油价格暂按国五标准价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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