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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9日 (第11批) (上接十九版) 荥阳市国土局于2016年6月1日提请荥阳市耕地破坏鉴定领导小组,6月10日荥阳市耕地破坏鉴定领导小组经初步鉴定,豫龙镇关帝庙违法占用的60.84亩耕地全部被毁坏。与此同时,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将孙卫华通知到镇政府办公室,针对垃圾堆清理问题再次提出要求:第一,不得再向该处运送一车垃圾,当事人当面进行承诺。第二,尽快将垃圾堆用遮阳网彻底覆盖。防止二次污染出现。第三,2016年9月底之前必须将该垃圾堆清理干净,并进行复耕。同时,豫龙镇政府对该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了断水、断电、建筑垃圾全部进行覆盖并撒播草籽、安排镇村干部实时监控,不允许再有新增建筑垃圾等的处理。 2015和2016年该建筑垃圾处理点处于停产状态。由于积存建筑垃圾面积太大,量太多,且又没有地方能够消纳,2017年初该建筑垃圾处理点搭建了一座环保棚,将机器设备进行了封闭,并采用湿法作业,恢复了部分生产,消纳了大量建筑垃圾,至今还余存垃圾30余万吨。 2018年3月,荥阳市国土局针对该宗地长期占压土地,整改不到位,未恢复耕种条件的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经实地核查,期间当事人共清理建筑垃圾9884.84平方米(合14.82亩),仍有40余亩建筑垃圾未清理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荥阳市国土局对孙卫华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及占压耕地的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8〕036号)。 综上所述,此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荥阳市豫龙镇党委政府全力解决此问题,目前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已经初步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针对该地块内制砖设备,三天内全部拆除到位,并将生产占用场地清空,进行复耕(约能复耕土地30多亩)。 (二)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以及实际的日消纳能力,引进大型消纳设备,力争五个月内将现存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并进行复耕。 (三)在消纳过程中严格按照湿法作业等相关要求,并清理一块复耕一块。 (四)在消纳过程中,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安排镇、村、组相关人员进行全程跟踪,并安装实时监控摄像头抓好监管。 (五)责令该建筑垃圾处理点向国土部门缴纳相应的复耕保证金。 (六)荥阳市国土部门对该建筑垃圾处理点实际负责人孙卫华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七)要求荥阳市豫龙镇纪委严查此违法倾倒垃圾案件可能产生的利益关联链条,对查处干部参与行为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八)开展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举一反三,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荥阳市国土局已对孙卫华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39651.5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8元的罚款,罚款共计713728.08元。下一步将按照程序,依法对其处理到底。 问责情况: 荥阳市豫龙镇纪检委对包村领导通报批评,对原包村干部、原关帝庙村委支部书记通报批并扣发两个月绩效工资,暂停村组组长职务。荥阳市国土局对原豫龙镇国土所所长、执法大队中队长党内警告处分,相关监管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二】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87 D410000201806050022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嵩山南路与南四环向西200米路南张李垌村,垃圾综合处理厂臭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涉及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XX等人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XX和党XX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王XX和党XX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综上所述,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针对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将停止垃圾进厂,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2018年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 无。 【三】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03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锦艺国际华都濠庭3号楼与4号楼之间,锦艺城B区商场风机噪声扰民。2016年向督察组反映后,商场物业装上隔音罩,督察组走后物业又把隔音罩取掉。物业测噪音时存在作假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位于棉纺路桐柏路交叉口向西,属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所辖,锦艺城B区5楼以下为大型商业综合体,总经营面积约4万平方米,为锦艺国际华都二期其中一部分,自2012年12月开始正式对外运营。锦艺国际华都濠庭物业管理方为郑州佳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该物业在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5楼平台安装冷却塔降噪钢结构及隔音墙体,随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测,出具噪音检测报告。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6日,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秦岭路街道办事处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核查,锦艺城B区2期濠庭3号楼、4号楼中间平台偏南侧安装中央空调冷却塔4台,现场测量隔音墙体面积与2016年整改时施工合同相符,分别为96.61平方米和58平方米,未发现隔音墙被拆除迹象,但能听到噪音。现场查看锦艺国际华都濠庭物业管理方郑州佳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噪音检测报告、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认证等一系列资质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督促物业方做好管理工作,做好自纠自查工作,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根据具体情况,将4台中央空调错时开启,尽量避免同时开启,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保问题。同时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中队也将定期对锦艺城B区商场进行检查,确保风机产生的噪音不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问责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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