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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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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十四版)

(三)控规编制工作

根据郑州高新区规划局目前初步调查和论证结果,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润滑油项目用地规划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郑州市、高新区对此高度重视,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2批】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037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北段,怡丰森林湖小区东隔壁有多家“小散乱污”企业喷漆,气味难闻,污染环境,投诉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4日,惠济区执法人员对广德地坪漆仓库进行现场调查。该仓库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仓库内堆放有大量的桶装地坪漆,有油漆气味,但没有喷漆作业行为。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收到交办通知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整改,要求广德环保地坪漆仓库在限期内搬离,清空库存油漆,并拆除其违法建筑。截至2018年6月7日,该仓库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

无。

【第2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008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将要建年产十万吨润滑油厂(中国石化郑州分公司),4月份信息已经公示,目前处于停建状态。投诉人认为该厂存在环评造假,在人口密集区,建设润滑油厂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4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环评造假”的问题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在人口密集区,建设润滑油厂不合理”

1.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治理方面: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废水治理方面: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方面: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dB(A)。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产生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添加剂包装材料、设备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滤芯、罐底废油、隔油池污油、反渗透膜等固废。危险废物设置暂存处,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

2.项目安全问题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安全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消防问题: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3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6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王村3家煤场,负责人分别是钱国臣、钱国文、张晓松。没有任何手续,违法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5日,新密市超化镇政府、新密市环保局监察中队等相关部门对3家煤场现场调查。张亚军、张涛、张晓松煤场现场均未见有生产设备、原料和成品,没有生产迹象;现场均已用黄土覆盖,并撒播草籽进行控尘。

综上所述,3家煤场因无任何手续问题被列入了新密市台账内“散乱污”企业,并于2017年已取缔到位。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按照新密市控尘办要求,超化镇政府已对辖区内取缔煤场播撒草籽。

下一步,新密市超化镇政府要求各村、各网格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散乱污”企业出现,严防死灰复燃,切实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责情况:

无。

【第3批】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072

反映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布厂街向南锦艺新时代小区,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臭气难闻。业主维权被南关派出所抓走至今未放人,2年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2016年5月10日,人文物业公司进驻锦艺新时代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小区物业服务费0.6元每平方米。小区部分业主因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用和车位管理费用,与物业公司造成矛盾纠纷。2018年初,个别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在不动用维修基金的前提下安装监控设备达到全覆盖和停止门禁系统管理,不满物业公司服务,与物业公司矛盾纠纷升级。2018年2月4日,个别业主把物业公司大门锁死,并用电焊焊死,造成物业公司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生活垃圾积存,举报垃圾无人清理问题确实存在。3月6日,业主吕五发、王三堂,因寻衅滋事罪,被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综上所述,该反应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6日,部分业主因寻衅滋事罪被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派出所刑拘封死物业公司大门的业主,物业公司恢复正常办公,开始集中人力、物力清运积存垃圾,于2018年3月8日,把积存垃圾清运完毕。

问责情况:

无。

【第3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30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菜市场,商户榨油排放大量油烟,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5日,新郑市郭店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查,针对群众反映商户榨油排放大量油烟,气味难闻,现场调查发现该加工点工艺简单且加工过程不产生油烟,但生产过程气味较重,且离居民点较近,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针对以上问题,郭店镇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综上,该举报案件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郭店镇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榨油点采取取缔措施,机器设备搬离现场,现所有生产设备已搬离,现状为只经营不生产。由新郑市郭店镇食药监所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坚决杜绝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

新郑市郭店镇纪委办对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员卢福全进行通报批评。

【第3批】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40002

X410000201806040003

X410000201806040004

X410000201806040005

反映情况: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金水区政府区属企业)承建的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不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环保验收至今没有通过,但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在明知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出具虚假文件(2017年7月11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关于河南省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环保的意见》和2017年7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关于河南省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对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该项目验收备案侵犯举报人等30人的合法权利(举报人曾在4月初向河南省委巡视组实名举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环保验收造假一事)。

调查核实情况:

(一)项目历史背景

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到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教授宋XX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楼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征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出于对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并且,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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