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并设立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决定设立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均由分管副省长任第一主任。
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别对应公路水路运输、煤矿、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城乡建设、海洋渔业、旅游、电力、学校(校车)、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医院、港口、铁路、民航等16个行业领域,负责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通知》要求,专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措施,并及时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专业委员会同时要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据了解,2017年4月28日,湖北省政府发布通知,在省级层面成立了煤炭电力、非煤矿山、石化工业、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综合交通、消防、建设、城(乡)燃气、工业(冶金)、校园、医院等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起省安委会统筹协调抓总、各专委会分线督查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郭 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