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今后,我市要采用高科技建更节能、更舒适的房子。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发布《关于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市要基本形成超低能耗建筑的经济激励机制,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60万平方米。
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市超低能耗建筑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显著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其中明确,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60万平方米。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 (保障性住房项目除外)以及大型公共建筑,自2018年起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引导商品住房项目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 开发企业建设超低能耗住宅小区。
加大超低能耗建筑财政资金投入,《意见》明确,我市要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科技创新、标准完善、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等。2020年底前,对社会投资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其中被认定为2018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5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500万元;被认定为2019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200万元;被认定为2020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300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