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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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伟大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威胁,是中华民族决胜全面小康必须清除的绊脚石。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战略高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如浩瀚春风涤荡污浊,扫出了朗朗乾坤、盈盈正气。 千钧之力、雷霆之势——扫黑除恶发起总攻动员、掀起强大攻势 进入岁末,一大批扫黑除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制裁——浩荡之势已然形成,扫黑除恶开局之年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体现广度、深度、力度,彰显决心之坚。 盘点阶段性成果,收获颇丰: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刑事警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7%,持枪案件下降27.6%,爆炸案件下降29.1%,杀人案件下降6.3%。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缴获枪支1620支。 除恶务尽、反腐拍蝇——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专项斗争必须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与“反腐”“拍蝇”统筹推进,不偏不废。 中央纪委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成立专门办理“保护伞”案件相应机构。推广“一案三查”、领导联点包案等制度,加强执纪问责,推动压实地方党委深挖彻查“保护伞”主体责任落实。 通过扫黑除恶,党风政风明显净化。截至11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8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88人、移送司法机关1649人。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保护群众利益,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扫黑除恶根本标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设立了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截至12月底,全国共收到群众举报30余万件,发放群众举报奖励1500余万元。 为了使扫黑除恶产生实实在在的成效,中央成立了10个由正部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仅一个月时间,各督导组直接督办重点线索6636件,推动各地打掉涉黑组织96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件,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查处。 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加大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各地不断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截至10月底,全国共排查整顿5.1万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查处的1141名涉黑涉恶村干部及时撤换。今年基层“两委”换届的10个省区市,取消了5.1万名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资格。 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开局之年,扫黑除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展望2019年,扫黑除恶仍在闯关夺隘、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开展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督导;把“打伞”作为主攻方向;排除干扰阻力,攻克复杂案件;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步履坚定、方向明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以更大战果回应群众期待,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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