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四建
地方政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最近笔者在工作中了解到,部分第三方服务存在一些乱象,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埋下了隐患。为了不让第三方服务成为隐患,我认为:
一要慎防滥用。地方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缓解日常执法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可以集中现有执法力量聚焦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改善的生态环境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的解决,以点带面,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但是必须明确,购买第三方服务只是对现有工作的一种辅助和补充,切不可喧宾夺主,弱化了现有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必须明确,有些工作是可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如环境网格化日常监督管理等,有些必须从严要求,如日常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等。因此,必须慎防滥用,把购买第三方服务扩大化。
二要注重审计。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来弥补地方政府监管矛盾突出问题,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但必须实事求是,不可人云亦云,不顾实际情况,为了购买服务而购买,甚至搞利益输送。审计部门要从严把关,要把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切不可把购买的服务用来替代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该完成的本职工作。要注重政府财政资金的效应,切不可把政府的财政资金用来养庸养懒,背离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初衷和目的。因此,做好事前事后的效益评估工作非常重要,能够倒逼政府在购买第三方服务时夯实责任。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