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刘培华)昨日,惠济区人社局就受理的乔女士诉河南省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争议一案,工作人员直接来到乔女士的工作单位,结合所审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逐一向单位负责人进行解答,并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自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单位同意支付给乔女士1万元工资并当场转账,大大缩减办案时间。
今年以来,惠济区人社局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多项措施,积极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推进了劳动关系和谐,打造了阳光仲裁平台。
2019年,惠济区人社局完成了8个镇办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秉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利用“互联网+”远程调解各类案件,提高办案效率,打造优质调解平台。
如何使劳动仲裁工作更大限度地便民、利民?2019年以来,惠济区人社局创新工作思路,优化仲裁模式,深入企业开展调解工作。同时,惠济区人社局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为原则,在受理、庭审之前,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征询当事人真实意愿,提供相对公平的调解方案供给当事人权衡,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争议焦点模糊、涉及人数多、影响大的案件主动深入企业进行庭前走访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今年1月份,惠济区人社区集中受理了41名申请人诉某旅游有限公司群体性案件。为了让劳动者尽早拿到劳动报酬回家过年,避免不稳定因素,惠济区人社局打破传统办案模式,探索“边立案、边调解、边裁决”,积极做企业负责人、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多管齐下,27名申请人通过调解拿到了2万至15万不等金额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