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四个办”服务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加班加点生产支援抗“疫”一线
8条新举措 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
科技服务业企业 3月2日起复工复产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月24日后可复工复产
新密市 72家企业正常生产
中原区 首批6家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困难企业 可申请缓交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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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月24日后可复工复产

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李宁学)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2月24日起,全市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符合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可复工复产。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各相关企业要做实做细防控措施。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接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对到过或来自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和省内重点疫情地区的人员应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同时,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企业要购置、配备测温设备和保障至少两周使用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物资,建立防疫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满足企业疫情防控需求。

此外,方案还提出,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并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企业出现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工停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同时做好人员防控、场所管理防控、设施设备防控等,并坚持每日报送用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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