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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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2月13日,记者从郑州市科技局获悉,根据《郑州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除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检验检测企业外,其他科技服务业企业于3月2日零时起复工复产。 根据《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我市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全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实现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除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检验检测企业外,其他科技服务业企业于3月2日零时起复工复产。 《方案》提出,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相关部门要按照申报时间排序,及时组织审核。对春节期间未停工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保障其继续生产;对达不到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停工停产。发现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立即责令部分或全部停工停产,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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