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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疫情期间 工程计价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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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疫情期间 工程计价相关办法

本报讯(记者 曹婷)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程如何计价?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推进复工复产,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根据《通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不可抗力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次疫情造成不能依照合同按时履约,工期应予以合理顺延。因疫情防控期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的费用,计入税前工程造价并及时支付。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费用增加计取,《通知》还指出,疫情期间未开工项目,工地现场看护、防控监督管理等人员按40元/人/天增加防疫经费。开复工期间确需隔离的人员,工资按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计取。开复工后,施工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体温检测器、防护口罩,以及用于隔离防护的消毒室、观察室、食品安全保障等费用,根据发承包双方签证,据实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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