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年底前实现财政 电子票据改革全覆盖
中部地区首台 D级全动模拟机落户郑州
首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 发展专项资金启动申报
困境儿童创意体验活动举行
进口水产品没有 检验检疫证明“一律禁卖”
市政协机关组织志愿者 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
本周雨水频频顾 风凉正是可人天
专版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进口水产品没有 检验检疫证明“一律禁卖”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昨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即日起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进口水产品及其制品无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坚决禁止餐厅酒店使用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及其食品原料。

根据安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销售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查验并留存水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特别是进口水产品及其制品,要查验并留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水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产品,进口水产品(含其制品)无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

同时,加大对水产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禁止销售者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水产品及其制品。

加大对使用水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和水产品制品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和水产品制品生产单位采购水产品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食品生产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组织力量开展水产品及其制品的监督抽检,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