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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业务 今后可以“刷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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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业务 今后可以“刷脸办”
选择电子身份证即可

本报讯(记者 曹婷 通讯员 陈旭杰)办不动产登记业务忘带身份证怎么办?18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支撑,市民可以通过“豫事办”或“郑好办APP”选择电子身份证,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使用手机“亮证”,通过窗口人脸识别设备读取电子身份证信息和市民面部特征,识别并核验身份。

据了解,今年3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为全市“电子身份证”应用试点单位。通过市大数据局技术支撑和市公安局业务形成合力,该中心近日正式上线“电子身份证”应用场景,“刷脸办”业务应用场景得到进一步扩展升级。

在此提醒,市民办业务时如果提交了电子身份证,可不再提交纸质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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