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昨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为着力织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要求,我省将组织首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申报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根据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服务机构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机构。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将推荐机构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利代办处,不接受申报机构单独报送材料。
省知识产权局将在材料核实和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其中服务能力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做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等自愿参加认定;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承办和筹建机构等无需申报,由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直接纳入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