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防汛救灾进行时·一线快报 上一版3  4下一版
郑州公交免费乘坐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下周一复工
我市出台金融政策 支持防汛救灾工作
CCU内外的一场生命守卫战
郑州市全域基站 通信服务全部恢复
全市地面交通 已逐步恢复
千人行动 加固大坝
做好台风暴雨防范 暂停一切教学活动
旅客列车开行恢复六成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市出台金融政策 支持防汛救灾工作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昨日联合出台《关于郑州市金融支持防汛救灾有关政策的通知》,两部门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联合推出郑州市防汛救灾金融支持政策,以全力保障防汛救灾重要物资供应,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信贷服务支持政策。《通知》要求金融部门积极提供信贷支持,优先受理审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合规高质高效办理信贷审批。大力支持汛情严重地区毁损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保障水库加固、河道改造、堤防建设等基础设施融资需求,满足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收储等企业新增信贷需要。同时加大普惠金融领域资源倾斜力度,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帮助受灾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目前,各银行的具体政策已出台。保险服务支持政策。《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集中调配查勘资源,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快受理、快查勘、快理赔。融资担保服务支持政策。《通知》明确,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灾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降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 ,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5%。对因灾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通知》明确,政策执行期暂定为发布之日起6个月,并将根据防汛救灾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