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赵秀娜)把“小微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村务活动在阳光下进行,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日前,中原区纪委监委驻中原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中原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对中原区村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旨在强化监督职责,靠前监督,通过实地走访、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等方式,为创建活动的申报、审核进行严格把关,努力形成示范效应,提高村委会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开创中原区乡村振兴新局面。
重点检查了莲湖街道赵坡村、西流湖街道孙庄村。通过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情况,了解村级党建工作情况。实地查看村委会场地建设、村务公开栏,了解孙庄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筹备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建设情况。根据检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村委会要强化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村务管理更加民主化、透明化、规范化。同时,要求村监委要履职尽责,深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村务监督制度建设。
“纪检组此次靠前监督检查工作,就是要发挥纪律监督的作用,推进中原区乡村振兴建设,真正把具有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基层组织评选出来。下一步,纪检组还要继续发挥监督探头作用,针对乡村振兴建设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严格执纪执法,不断提高我区村委会治理和服务水平。”中原区纪委监委驻中原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