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爱琴)近日,随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中大门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首营药品岭南正红花油抽样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首营药品抽检工作顺利迈出第一步。
据了解,今年1月18日,郑州海关、河南省药监局联合印发《郑州海关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协同监管办法(试行)》。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建立工作专班,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体系文件,开展样品抽检全过程模拟实验,经研判,完全具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抽检工作能力。
4月1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接到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口岸办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要求对河南省中大门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大门店申报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首营药品岭南正红花油进行抽检。2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抽样,严格按照抽检工作流程进行样品交接、登记受理、检验检测等工作,确保按时出具检验报告。
据介绍,近年来,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相继获批郑州口岸进口药品、进口药材检验机构资质,此次完成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首营药品抽检“第一单”,标志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服务全省人民安全用药、保障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方面再次迈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