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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我市深入贯彻执行,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分两组对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富强,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张春阳,副主任周亚民参加检查。副市长潘开名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五龙口水务分公司、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郑州众联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明泰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等地,实地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理等情况,并分别在荥阳、新郑召开座谈会,了解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意见建议。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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