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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宋争辉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决定免去: 戴柏华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任命: 史秉锐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亚丽、李会林、卢多璋、成铖、赵金刚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随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庞景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志增、尚志东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史小红、宋海萍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田凯、王海云、宋春波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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