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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河湖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兴 进度: 每年创建成功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1个,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10个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岳克宏)记者昨日从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郑州市总河长令(第3号)《关于全面创建幸福河湖的决定》已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郑州市第一总河长安伟和郑州市市长、郑州市总河长何雄签发,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幸福河湖。 总河长令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幸福河湖,每年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幸福河湖,持续改善我市河湖面貌。 郑州市创建幸福河湖的目标是什么?总河长令明确,要按照“河湖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兴”的目标要求,按照每年创建成功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1个,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10个的既定目标,全面谋划,滚动持续推进。 如何按照标准抓好幸福河湖创建?总河长令明确,要严格“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总体标准,健全防汛抢险救灾机制,补齐防洪除涝短板,确保河湖行洪安全;落实“四水四定”,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沿河湖生态廊道建设,全面保护湿地,不断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挖掘河湖文化,讲好河湖故事,以文兴业、以文化人;针对河湖问题,分类施治,依法管控。同时,推动智慧河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河湖管理能力。 总河长令提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采取完善提升、同步配套等措施,把幸福河湖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提质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创建一个,美丽一片,群众满意。 据悉,被评定为幸福河湖的,将给予创建单位一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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