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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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11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费东斌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宋争辉的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孙运锋的河南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孙运锋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毛杰为河南省教育厅厅长。 免去: 史银升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司晓森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宣学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侯旭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新国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冷随兴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张庆彬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康健民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孔祥广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郑强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峰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孙承业、牛海峰、段宏伟、刘冰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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