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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调整完善大中专
院校学生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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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调整完善大中专
院校学生医保政策
参保按学制征收 异地住院免备案

本报讯(记者 王红)高校新学年陆续启幕,大中专院校学生相继入学。8月2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新学期,郑州调整完善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政策,建立按学制征收机制,参保学生异地住院实行全国免备案。

据介绍,为了给驻郑大中专院校学子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推动大中专学校扩面参保,郑州市医保、教育、财政、税务等多部门携手,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出台支持大中专学生参保趸交和财政补贴政策。新政明确,建立按学制征收机制,鼓励大中专学生按照参保当年省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趸交期内,因政策原因调整缴费标准的,大中专学生个人不再补缴,其间费用增长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

针对医保待遇保障,新政明确,进一步优化大中专学生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强化门诊慢特病、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与住院医保待遇衔接,全力满足学生就医购药需求;按照1年折6个月的标准,将在校参保年限与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年限挂钩。针对大中专学生就业后医保待遇接续,我市对在郑就业参加职工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取消3个月待遇等待期,毕业后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仅如此,还优化异地就医政策,参保学生异地住院实行全国免备案。

此外,我市将不断优化医保服务体系,积极将符合条件的院校医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推动校园医保服务站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学生就医和费用结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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