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点亮人生下半场 映出美丽“夕阳红”
河南出台职业 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中牟县一村党支部书记 获评全国模范退役军人
举行应急演练 共筑安全防线
招聘会开进商圈 找工作就像逛街
郑州交通执法部门 开展治超联合行动
二七区再添3家 市级“链主”企业
加快实现“五个转变”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河南出台职业 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李娜 陶然)规范竞赛组织管理、强化专项经费保障、拿出“真金白银”奖励获奖选手……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出台,对职业技能竞赛的体系、计划、组织实施、集训、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加快技能河南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为省、市、县三级。省级竞赛分为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省技能大赛)、省级行业竞赛和省级专项竞赛三类。全省技能大赛是指由省政府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实施的省级最高规格竞赛活动。全省技能大赛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分别简称世赛、国赛)相衔接,每年举办一届(承接国际、国内重要综合性赛事的年份除外),原则上于上半年举办。赛项可结合我省实际设置。

同时,《办法》明确,对世赛正选选手选送单位相应赛项团队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励,其专家教练团队按照获奖选手标准给予奖励;一次性给予金牌、银牌、铜牌选手选送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育奖补资金10万元。对获得全国行业一类赛、国家级专项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选送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育奖补资金5万元。对获得全省技能大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和0.2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行业一类赛、省级专项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奖励。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