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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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成燕 孙婷婷)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近期将分三期发放郑州市文商消费券,覆盖餐饮、零售、住宿、电影等消费场景。第一期消费券将于12月1日10:00启动发放,使用期限为12月1日10:00至9日24:00。 据了解,本期共计发放消费券1800万元,消费券面值分为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5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150元时使用。其中,通过支付宝发放郑州市文商线下消费券1400万元,含20元券35万张,50元券14万张;通过抖音发放郑州市文商线上消费券400万元,含20元券10万张,50元券4万张。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活动期间,每人每期可在两个平台同时领取不同面额消费券各1张。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 所有郑州市域内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通过支付宝APP、抖音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参与领取。线下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域内的餐饮、零售、住宿、电影等消费场景使用。线上消费券可在抖音服务的郑州商家(餐饮、零售、住宿、电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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