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陶然)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我省社保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医保局、财政厅等部门共同下发通知: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