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生态郑州的建设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局获悉,为加强城市生态林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制定的《郑州市城市生态林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任何公民都可参与
营造生态林不仅仅是农民的事情,任何公民都将可以参与其中。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居民可以在承包的农村土地上营造城市生态林,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城市生态林。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在承包的土地上营造的城市生态林,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依法确认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
成活率要求85%以上
“年年栽树不见树”,这是很多市民难以接受的一个怪现象。为了从根本上保证栽植树木的成活率,征求意见稿特别要求,营造城市生态林栽植的树木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种树可享冠名权
为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建设、保护城市生态林,征求意见稿提出,投资建设城市生态林的,拥有该森林或林木的冠名权和优先开发权,并可按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城市生态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也可以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