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华商晨报》报道,在区政府食堂为母办寿宴,抚顺东洲区文体局局长刘迎贵被行政记大过处分,东洲区委已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参加刘迎贵母亲寿宴的42名领导干部也被通报批评。
据抚顺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2007年1月27日,东洲区文体局局长刘迎贵和他的5个姊妹,在东洲区政府食堂为其母亲举办70岁寿宴,现场共摆放酒席23桌,被刘邀请来参加其母寿宴的近200余人,其中,区委区政府机关、乡镇街道干部和刘的同学朋友大约80人。
刘的行为引起了部分群众不满,纪检监察部门很快接到群众举报。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核实,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刘迎贵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抚顺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迎贵行政记大过处分,东洲区委已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同时,对参加刘迎贵母亲寿宴的共42名领导干部给予了通报批评。 (李战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