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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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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 好制度为何难“落地”
违章工程变脸明星楼盘 开发商后台有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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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工程变脸明星楼盘 开发商后台有多硬

中原网  日期: 2007-03-29  来源: 郑州日报  
资料图片

  业主指看丽苑阳光城被破坏的绿地

  

  核心提示

  

  内蒙古自治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已开发成熟的小区挤占广场绿地,建设后续楼盘,违章建筑面积达7.8万多平方米。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多次下达“停工令”的情况下,违章工程陆续封顶、销售,甚至被评为“2006年呼和浩特十大明星楼盘”、“建设部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奖”……不久前,小区业主委员会一纸诉状把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告上法庭。3月15日,此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失守的绿地

  

  丽苑阳光城是呼和浩特市较早建设的中高档住宅小区,开发商为内蒙古立元房地产建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元公司)。开发之初,立元公司就承诺:小区的绿化率要达到41%,有上百亩绿地、有占地1.2万平方米的中央喷泉广场。在前期开发中,开发商遵守承诺建设并同步销售,在开发“三期工程”之前,已约有4000名居民陆续入住。    

  2004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升温,地价、房价大幅度上升,土地成本成为房地产开发中最大的开支,一些不法开发商打起了已建成小区中公共绿地的主意。当年,立元公司开工建设丽苑阳光城“三期工程”,违反规划挤占小区绿地广场。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提供的书面材料说:2005年6月,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城建监察规划支队新城区一中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立元公司丽苑阳光城三期工程经查未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城建一中队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工。同时,呼和浩特市规划局信访办接到小区居民的信访材料。随后,城建监察部门再次到达工地,强制停工。此后一年多时间里,城建监察部门多次对这个工程强制停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在执法过程中,“施工方人员继续强行施工,并且围攻我执法队员”。

  就在呼和浩特市规划部门不断下达“停工令”、进行“查处”的同时,丽苑阳光城三期工程所建的7栋楼一栋一栋地“顺产”出来,并冠名以“领秀”大张旗鼓开盘销售,一户一户地卖了出去,目前已有大批居民入住。

  

  无助的公权

  

  因为小区公共绿地、中心广场和地下车库被开发商挤占,丽苑阳光城的居民纷纷上访,3年内先后两次选出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交涉,不停地向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问题。由于负有维权的特殊使命,丽苑阳光城现任业主委员会与多数小区不同,其成员除2名退休干部外,其余7名委员都是精力充沛、有相当社会背景的“年轻干部”。

  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政府机关的处长、生意场上的老板等。尽管这样,他们在维权中还是实实在在的“弱势群体”。他们一户一户地走访居民争取支持,一趟又一趟地奔走在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然而最大的感受就是“无助”。

  一位业委会的成员告诉记者,平时大家工作都很忙,只能利用周末和中午、傍晚的时间工作,大伙儿对此都不辞辛苦,但最让人寒心的是居民们的不理解。

  他说,有一位老人原本是业主委员会里最积极认真的成员,他无数次顶着烈日蹬自行车挨家挨户地找居民们签字、说服大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有的居民竟然问他:“你们业主委员会成员个人有什么好处?没有好处?那还折腾什么?”后来老人放弃了。有的居民还说他“果然拿了开发商的好处”。也有居民全力支持维权,却总担心“枪打出头鸟”,他们很慷慨地捐出钱来支持维权,却不愿吐露真实的姓名与身份……

  丽苑阳光城业主委员会一位成员深有感触地说,平常在机关是颇有威严的处长,这次维权却着实体验了“平头百姓”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奔走呼号的难处。他说:“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面对不法开发商的嚣张、面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面对一些居民只愿‘搭车’受益而不愿出头露面的冷漠与不解,我深深地感到无助。”

  

  谁纵容了开发商屡屡与政府“叫板”

  

  2006年7月,经过一次又一次地上访,此事得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和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的关注,有关领导责成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进行查处。而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拿出的处理意见不仅对已建成的近8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未做任何处理,而且同意开发商继续建设另外两栋未开工的楼。随后,在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报往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称,此事“目前已得到了妥善解决”,实际上居民们至今还奔波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之间……

  丽苑阳光城接受记者采访的居民们认为,正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这种推诿和不作为,纵容了不法开发商的气焰,致使开发商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地侵害群众利益。如果不是主管部门在长达3年时间里敷衍塞责,挤占广场、绿地的楼房不会盖起来、不会开盘销售、更不可能成为什么“明星楼盘”。他们表示,不论开发商有多么强势,不管其有多么硬的后台,都要坚决与违法、侵权行为斗争到底,直至求得公正。

  2006年末,四处奔波上访的居民代表们几乎心力交瘁。报纸上的一则报道重新燃起了大家的希望: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彻查房地产市场,对一批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亮出了黄牌。可大家查来查去,却发现立元公司不在这次的查处之列,并且就在发布这一消息的地方媒体上,同一天刊出了“领秀”楼盘整版的售楼广告!

  立元公司售楼广告称,丽苑阳光城2006年获得四大荣誉:国家精锐住宅绿色生态建筑节能奖、建设部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奖、呼和浩特卓越地产绿色生态建筑楼盘、呼和浩特十大明星楼盘。而这一售楼广告主推的5号、6号楼,在此前一周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的处理意见中,被明确指出“不准动工建设”。

  2007年春节前后,丽苑阳光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行政不作为,要求规划局对立元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并重新确认小区现有状况的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绿化系数、容积率等相关指标。立元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认为,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并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代理人答辩说,规划部门发现立元公司的违规行为后,多次责令其停止建设,并采取过强制停工措施。

  记者发稿时,呼和浩特市政府已牵头组织专门调查组,由规划、房管、城建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着手对此事进行深入的调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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