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说,好久没出去散步了。我有些犹豫,我得赶一个约稿啊。妻子说,你总是用赶约稿做借口,难道生活中就没有比约稿更重要的?
路灯下,我们走在人行道。忽然,妻子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我循着她的视线找过去,找到了手持玫瑰的小女孩,妻子的眼神是一种提醒,我想起了今天是她的生日。我示意女孩,这朵花买给我!女孩很干脆,不买!
我很惊讶,因为我已经认出她。一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我和一群同事在一张靠近玻璃橱窗的餐桌边用餐。就是这女孩,进了餐厅来卖花。她一眼就锁定了我,说我是这群人中最帅的,并且张冠李戴,让我买一朵花送给身边的女同事。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跟她把话挑明,她还是不想罢休。她让我买一朵送给自己。我一听就乐了,像我这样的大汉还给自己送花?我慈眉善目,一看就是个好人,这样的相貌总给别人增添胆色。剩下的是最后一朵,买下它,小女孩就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买了吧。临出门,她扭过头来说,你真是占了便宜,这是最大最美的一朵。她恋恋不舍盯着花还看了半天,最后被一阵笑声送走。
现在,我不解了。于是跟她开玩笑,那天你缠着要我买,今天是担心叔叔兜里没钱啊?她认真地摇着头,说,叔叔我要告诉你一个很大的秘密,可别告诉别人哦。
她说,今天老板在数花给她时,把四十一朵数成了四十朵,多数给了她一朵。她当时的心快乐得几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几乎是用眼神舔着手中的花,她说,她一定要把这朵最大最美的留给自己,否则对不起那一阵子的高兴。
这天晚上,我和妻子散步散了三个多小时。脚步不再匆匆得像赶集,而是悠悠地跳“慢四”。
如果时间是玫瑰,我们把最大最美的一朵留给了自己。